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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1899-1919
  1920-1929
  1930-1935
1920年—1929年

  1920年,升入江西省立甲种工业学校应用机械科学习。为该校学生自治会负责人。
  给《民国日报》副刊《觉悟》主编邵力子写信,对该刊发表的一篇题为《捉贼》的小说,谈了自己的看法:“小偷是不是算顶坏的?触目皆是的军阀、政客、资本家、地主,哪一个不是操戈矛的大窃?为什么大窃逍遥自在,受人礼敬,而小偷却在此地被吊起来敲?”受到邵力子的赏识。
  在《民国日报》副刊《觉悟》发表第一首散文诗《哭声》。

  1921年春,因领导该校学生反对腐败教育,要求教育改革而被校方开除。
  不久,加入江西“改造社”,为《新江西》季刊的主要撰稿人。
  秋,考入教会学校九江南伟烈大学(同文书院)。

  1922年春,参加“非基督教大同盟”。
  7月,由九江赴上海,住在邵力子家,任《民国日报》校对,并在上海大学旁听。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。写作白话小说《谋事》,在《觉悟》副刊发表。方志敏在上海逗留的时间虽短,但这是他人生中的重要转折。在上海他找到了党组织和中共领导机关,并结识了陈独秀、瞿秋白、恽代英、向警予等著名中共领导人。
  8月,根据组织决定,方志敏离开上海,返回南昌创办“文化书社”,创建江西地方团组织设立活动据点。出版《青年声》周报,进行马克思主义宣传。从此,走上了无产阶级职业革命家的道路。

  1923年初,与赵醒依等人创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南昌地方组织、江西“民权运动大同盟”和“马克思学说研究会”。
  白话小说《谋事》与鲁迅、郁达夫、叶圣陶等著名作家作品一起入选上海小说研究所编印的小说《年鉴》。

  1924年3月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
  1925年,“五卅”运动时期,参加“沪案交涉江西后援会”的工作,深入偏远地区,开展宣传鼓动工作。
  7月,当选为国民党江西省党部执行委员兼农民部部长。
  回弋阳创建中共漆工镇小组,组织“弋阳青年社”,出版《寸铁》旬刊,建立农民协会,领导农民运动。

  1926年5月,出席广东省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。
  12月,任江西省农民协会筹备处秘书长。

  1927年2月,当选为江西省农民协会执行委员兼秘书长,领导全省农民运动进入全盛阶段,农协会员发展至80余万。
  3月“赣州惨案”后,赴武汉向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请愿,并出席中共中央农委扩大会议,当选为“中华全国农民协会临时委员会”执行委员,旋与刘一峰等8人以国民党中央特派员身份回赣代行省党部职权,并在南昌创办了江西农民运动训练班,组织了农民自卫武装。
  6月5日,被国民党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“礼送”出境,旋化名李祥松,赴赣西巡视党的工作和农民运动。
  8月,“南昌起义”后,返回弋阳发动秋收暴动,先后任中共弋阳区委书记、中共横峰区委书记。
  11月至1928年2月,与黄道等人组织领导了弋横暴动,时任中共弋阳、横峰、贵溪、铅山、上饶五县工作委员会书记兼暴动总指挥,暴动失利后率部转入磨盘山区坚持斗争。

  1928年4月,任中共弋阳县委书记,并创建工农革命军第二军第二师第十四团一营一连,领导建立了弋阳、横峰县苏维埃政府,任弋阳县苏维埃政府主席。
  6月,主持召开弋、横两县县委联席会议,批判了埋枪逃跑的错误主张,确定了反“围剿”斗争的基本战略。
  会后,赴贵溪、波阳、万年、德兴、湖口等县,发展党组织,建立革命武装,组织农民暴动。

  1929年,任中共信江特委书记兼中共贵溪县委书记、信江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,领导建立江西红军独立第一团。


责任编辑: 陈立红  来源: 民族魂网